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猪场用地审批流程?

59 2024-01-22 21:18 admin   手机版

新建养猪场需要办理的证件有:(1)农业设施用地使用手续(请咨询当地国土部门);(2)项目备案(请咨询当地发改部门);(3)环评(请咨询当地环保部门);(4)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、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等。其中由水产畜牧兽医部门办理的有关新建养猪场的证件有: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和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。具体办理事宜,可咨询您所在当地的水产畜牧兽医部门。

一、《动物防疫合格证》审批

根据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年第7号)第二条“动物饲养场、养殖小区、动物隔离场所、动物屠宰加工场所以及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,应当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,并取得《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》”。申请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的,应当向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两份,并编印装订成册:

1、《动物防疫条件审查申请表》;

2、场所地理位置示意图、各功能区布局平面图;

3、设施设备清单;

4、管理制度文本;

5、工作人员名册及身体健康证明;

6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;

7、动物防疫条件自查表。

二、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审批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:从事种畜禽生产经营或者生产商品代仔畜、雏禽的单位、个人,应当取得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。

申请人申请领取《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》的,应当提交下列材料:

1、广西壮族自治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申请表;

2、种畜禽生产经营质量管理制度;

3、畜牧兽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明或学历证明;

4、种畜禽来源证明;

5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(复印件)。

申请领取经营畜禽原种场、祖代以上(含祖代)种畜禽场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,除提供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材料外,还应当提供种畜禽性能测定报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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